
鄭州地產界“紅樹林圈套”透視 繼“房妹”后又出“地哥”
今年3月份以來,“鄭州永威金橋西棠”事件一系列報道相繼發布后,公眾的目光漸趨聚焦在了發生在鄭州地產界的、河南省近十多年來最大的連環案——“紅樹林圈套”上。
該案牽涉的河南省企業界、政界、法律界等老總數量之多,領導官位之高,令人瞠目。
“你們問這能起啥作用呢?能把損失幫我追回來嗎?我還不夠煩心呢,你們就別起哄了,傳出去還不夠丟人呢……你們以后別再打我電話了啊,現在我還沒心思配合你采訪。”
盡管河南湖波水泥集團董事長劉金林等主要相關人員,以拒絕配合調查,甚至以掛斷電話等方式,拒絕向媒體透露相關細節。
但是,大量的采訪調查,還讓“紅樹林圈套”的內幕浮出了水面。
故事梗概大致如下:
鄭州鍋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鍋股份)的董事長崔紅旗和河南豫發集團董事長王建樹一起開發過地產項目。崔紅旗在清華大學上學習班時認識了河南湖波水泥集團(以下簡稱湖波水泥)董事長劉金林。之后,三方成立了河南紅樹林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樹林置業)。
“紅”代表崔紅旗,“樹”代表王建樹,“林”代表劉金林。
崔紅旗的“紅”,設置連環圈套,把劉金林的“林”給徹底坑了:將河南省國控保障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控保障房公司”)運營的爛尾項目公司——鄭州上尤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尤置業”),以13億元的價格“甩鍋”給了劉金林。
最后,崔紅旗從劉金林處先后借款1.2億元,分文未還,最后,還通過法院將5000萬元的行賄費用合法化,并讓劉金林再給他1.5億元。
由此,由“鄭州地哥”崔紅旗導演的一系列的驚天連環案曝出——
【奇案】
市人大代表告省人大代表 市人大代表被當“大人代表”
原告鄭鍋股份,董事長、法人代表崔紅旗系鄭州市人大代表,崔紅旗拿著一份尚未生效的合同提起訴訟,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竟然予以立案,并據此作出了判決。
而且,經過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長:劉冰泉;審判員:胡向楠、崔敏)、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馬清來;審判員:曾小潭、陳啟輝)審判,兩級法院都讓原告獲得了勝訴,令人驚詫!
“更讓人預料不到的是,合同中由原告無憑無據設定的‘5000萬元前期費用’,也就是原告崔紅旗所說的‘行賄費’,也被法院認定,并嚴格按照崔紅旗意見判被告劉金林(河南省人大代表)及其湖波水泥、上尤置業、紅樹林置業賠付給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設計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民事案件在審理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涉及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終止案件審理,駁回訴訟請求,將涉及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
據此,在一審二審庭審時,被告的代理律師據理力爭,多次提出反駁意見,但是,鄭州兩審法院根本不予理睬。
2019年12月30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判決被告湖波水泥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鄭鍋股份支付股權轉讓款72130046元及利息、違約金……
判決被告紅樹林置業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鄭鍋股份支付墊付款5000萬元及利息、違約金……
判決被告紅樹林置業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鄭鍋股份歸還2000萬元及利息、違約金……
判決被告湖波水泥、紅樹林置業對判決第一、二、三項確定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被告上尤置業、劉金林對判決第一、二、三項確定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被告湖波水泥、紅樹林置業、上尤置業、劉金林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鄭鍋股份賠償保費79415元。
……
【布局】
省級人大代表迷蹤“紅樹林” 孰料一不小心掉進“羅生門”
案件原告是鄭鍋股份董事長、法人代表崔紅旗。
2018年10月份,劉金林在北京參加清華大學的一場培訓,與崔紅旗以及河南豫發集團(以下簡稱豫發集團)董事長王建樹成了同學。
2018年12月11日,崔紅旗以年底發放鄭鍋股份工人工資為由,從劉金林公司借款5000萬元。
之后,崔紅旗和王建樹多次約見劉金林,游說劉一起“做點大事”。
崔紅旗稱,河南省國控保障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控保障房公司)要將它所持有的上尤置業17.23%的股份掛牌出讓。只要他出面,這個股權出讓“價錢好商量”。
上尤置業是鄭州楊金片區楊槐村合村并城項目的主體公司。
2018年12月13日,國控保障房公司第一次對該項目在河南中原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掛牌出讓,掛牌時間27天,轉讓底價為 8.28 億元,但“因為此項目被業界認為就是個大坑”,所以,直到2019年1月29日,也無人問津摘牌。
此時,崔紅旗就去做劉金林工作,稱和王建樹三人可以合伙成立一個公司,拿下上尤置業,如此,楊金片區楊槐村合村并城項目自然也就歸三人公司所有。
崔紅旗稱,拿下上尤置業的具體價格和付款方式,他都已通過關系運作好了,湖波水泥和豫發集團完全可以放心投資。
2019年1月28日,崔紅旗的鄭鍋股份、劉金林的湖波水泥、王建樹的豫發集團簽訂了投資合作協議,分別取三位董事長的名字中一個字,籌劃“紅樹林置業”。
2019年2月13日,紅樹林置業登記成立,股權構成為:湖波水泥控股34%、豫發集團控股34%、鄭鍋股份控股32%。協議約定,湖波水泥的劉金林負責前期墊資,豫發集團的王建樹有房地產開發經驗負責后期開發,鄭鍋股份的崔紅旗負責“關系運作”以合適的價格和付款方式,從國控保障房公司手里拿下上尤置業,并“擺平”楊槐村項目的各方關系,以及后期融資問題。
紅樹林置業由崔紅旗任法人代表及董事長。
2019年1月30日, 河南中原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第二次掛牌,國控保障房公司出讓鄭州楊金片區楊槐村合村并城項目,掛牌轉讓底價為8.28億元,掛牌時長:20天,截止時間:2019年3月1日。
2019年2月20日,崔紅旗告訴劉金林等人,他將運作讓上尤置業也即鄭州楊金片區楊槐村合村并城項目,股權轉讓底價降成6.726億元。
也就是崔紅旗說此話當天,即2月20日,距離第二次掛牌截止時間還有10天時,國控保障房公司向上級管理部門——河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控集團”)遞交請示,請求批準將此項目“標的股權轉讓價格由82800萬元改為67260萬元”。
圖一:2月20日,崔紅旗稱,他將讓股權轉讓底價降成6.726億元。
2月28日,國控集團向國控保障房公司批復,同意了國控保障房公司請示,將第二次掛牌終止,股權轉讓底價價格降為67260萬元。當天,國控保障房公司向河南中原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發函,變更了公示。
圖二:2月28日,國控集團向國控保障房公司批復,同意降低底價。
這里,最明顯的惡意串通的證據是,由崔紅旗掌控和主導的紅樹林置業在2月26日,就向國控保障房公司支付了“意向誠意金1億元”。
圖三:崔紅旗在2月26日就支付了“意向誠意金1億元”。
就這樣,2019年3月1日,河南中原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第三次掛牌,出讓鄭州楊金片區楊槐村合村并城項目,股權轉讓底價降成6.726億元。
2019年4月8日,該標的公開拍賣。最終,上尤置業也即鄭州楊金片區楊槐村合村并城項目,被紅樹林置業順利以6.726億元的底價價格競拍成交。
“這與崔紅旗承諾的,拿‘前期費用’打點一下,就可以將標的股權轉讓底價降為6.762億元,真是分毫不差。”
曾經在劉金林身邊工作過的李某說,崔紅旗這番手法確實“通天”,讓事后才知道真相的劉金林深感驚恐:
2月28日第二次掛牌才截止,國控保障房公司2月20日就知道沒人摘牌,就請示國控集團降價!
2月28日國控集團才批復的降價請示,崔紅旗2月20日就知道了!
2月28日國控集團才批復的降價請示,國控保障房公司在2月26日就收取了崔紅旗的紅樹林置業1億元的意向誠意金呢!
“這難道不是典型的惡意串通嗎?這不是明顯在違法犯罪嗎?”提及此事,永威金橋西棠項目的業主、資深律師楊某很是震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觸犯串通投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此外,《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投標者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招標者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其中標無效。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變局】
“羅生門導演”開始“退群” 唯一出錢方成了“背鍋人”
除了2018年12月11日,崔紅旗從劉金林公司借款5000萬元外,2019年1月28日,紅樹林置業簽訂成立協議當天,崔紅旗的鄭鍋股份以廠房搬遷為由又向湖波水泥借款7000萬元;
2019年2月26日,鄭鍋股份以向紅樹林置業出資為由,再次從湖波水泥處借款6000萬元(當天,鄭鍋股份實繳了它應該在紅樹林置業繳納的注冊資金6400萬元)。
2019年4月8日,紅樹林置業正式與國控保障房公司簽訂了上尤置業的競買合同,并由劉金林的湖波水泥先行墊付了3億元的保證金。
2019年5月6日,國控保障房公司和紅樹林置業簽訂股權轉讓合同。
根據合同約定,到 2019年5月7日需要向國控保障房公司再支付3.93億元。
“當時因崔紅旗的鄭鍋股份承諾的貸款根本沒到位。但如果3.93億元交不了,老劉此前墊交的3億元的競標保證金就會被沒收。”曾經在劉金林身邊工作過的劉某透漏。
2019年4月20日,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劉金林召集開了紅樹林置業股東會,并簽訂了補充協議。
協議約定鄭鍋股份需要在4月30日18時前向紅樹林置業提供借款2000萬元,要不然股份就會被收回。
之后,鄭鍋股份又從湖波水泥借款2000萬元轉給了紅樹林置業。
此外,從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4月29日紅樹林置業取得上尤置業股權期間,崔紅旗控制的鄭鍋股份共計4次從劉金林的湖波水泥借出2億元。
此后,因為本該由鄭鍋股份的崔紅旗負責的貸款融資一直莫名不到位,而出讓方國控保障房公司一直按照協議催逼尾款,導致湖波水泥的劉金林只能不停地往上尤置業項目上貼錢。
“截至2019年6月23號,老劉已向上尤置業墊資超過8億元。”劉金林身邊工作過的劉某說“這真是‘騎虎難下’。”
2019年6月27日,“紅樹林圈套”開始露出端倪。王建樹的豫發集團決定退出紅樹林置業,以0元的價格,分26%、8%兩筆,將其持有的紅樹林置業股份,悉數轉讓給了湖波水泥和鄭鍋股份。
——“0”元的價格轉讓股份?作為豫發集團的董事長,在商場打拼多年的王建樹,難道傻了嗎?
當然不會。其實,王建樹還有另外一個身份,那就是國控保障房公司的大股東。
國控集團在國控保障房公司占股51%,王建樹占股49%。將國控保障房公司的爛尾項目運營公司——上尤置業甩給紅樹林,王建樹“金蟬脫殼”。
【散局】
“樹”剛退場“紅”又開溜 “紅樹林”圈套端倪初露
豫發集團的王建樹撤出后,鄭鍋股份的崔紅旗也要開溜。
2019年7月12日,崔紅旗與劉金林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鄭鍋股份擬將持有的紅樹林置業40%的股權(含豫發集團轉讓而尚未完成變更的8%股權)轉讓給湖波水泥。崔紅旗預估“紅樹林置業”,也即楊金楊槐村項目,未來的利潤為10個億,他要提前拿走4個億。
協議條款標明,鄭鍋股份共計向紅樹林置業投入資金13400萬元,其中繳付注冊資金6400萬元,墊付前期費用5000萬元,向紅樹林置業提供股東借款2000萬元,此次轉讓股權,與股權有關的一切權益和義務一并轉讓給湖波水泥。
紅樹林40%股權轉讓價款為28400萬元,鄭鍋股份原欠湖波水泥借款及利息 21048萬元,二者相抵后,湖波水泥還應支付鄭鍋股份股權轉讓價款 7352萬元。
“2019年7月3日,崔紅旗第一次提出要退股紅樹林置業時,就亮明了上述條件。”曾經在劉金林身邊工作過的李某說,劉金林當時很納悶,沒有當場答應崔紅旗的條件。
此后,自2019年7月3日到2019年7月9日,崔紅旗就開始玩“失蹤”,根本聯系不到人。
而這期間,國控保障房公司一天幾個電話,一個勁兒地向紅樹林置業催繳剩余款項,紅樹林置業隨時都有可能被國控保障房公司起訴。
“2019年7月12日,崔紅旗拿著已打好的股權轉讓協議,讓老劉去簽字,而且要求合同內容不得改變一個字。”
劉金林在股權轉讓協議中加上了一條附加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并在工商部門受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起3日后生效。
【判局】
合同效力“孕期”被“接生” 賄款千萬“被賜”“合法性”
但是,2019年 8月1日,就在股權轉讓協議尚未生效時,崔紅旗卻拿著它向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確認《股權轉讓協議書》有效。
要求確認生效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涉及的標的金額為35448萬元,鄭鍋股份為確保案件在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在某法官暗中指導下,起訴狀進行了二次手寫修改,主張標的金額改成了1000萬元,使案件如崔紅旗所愿,由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法官劉冰泉審理。且案件訴訟費只交了100元。
紅樹林的代理律師當庭多次向法官提出崔紅旗的諸多主張涉嫌嚴重違法,尤其5000萬元的“前期費用”,也就是崔紅旗自己的解釋都是用于“運作打點”的行賄費用。
但是,鄭州一審二審法院卻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2019年9月25日,崔紅旗的鄭鍋股份又將劉金林、上尤置業、紅樹林置業起訴到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按照協議約定賠付股權轉讓款、利息以及違約金,并且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查封、凍結劉金林及其名下企業資產。
2019年12月20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金林的湖波水泥、上尤置業、紅樹林置業,向崔紅旗的鄭鍋股份支付股權轉讓款7213萬余元。同時支付5000萬元“前期費用”、借款2000萬元及利息、違約金等。 馬清來法官以判決形式為違法行為做背書,為崔紅旗“借錢不還,倒耙巨額利益,顛覆社會公理的行為”加持添彩。
2019年12月25日,劉金林、湖波水泥、上尤置業、紅樹林置業上訴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只知道崔紅旗有個綽號叫鄭州‘地哥’和‘鄭州地下土地局長’,還真不知道崔紅旗在法院系統也有這樣“通天”的本事。
“崔紅旗把老實巴交的老劉坑得真不輕:借的1.2億元一分沒給劉金林,到頭來,還要讓劉金林倒找他1.5億元!”
調查中,幾位知情人都說:崔紅旗坑人的手段并不高明,但是心太狠了點兒;被坑的劉金林傻得太可愛,傻得太讓人心疼。
【驚局】
一群待查大貪官撐起保護傘? 保護“地哥”崔紅旗圈地數千畝!
其實,“紅樹林圈套”,對于崔紅旗來說,那只是雕蟲小技、舊戲重演而已。
1982年的出生的“地哥”崔紅旗,河南周口市太康縣人。別看他初中都沒畢業,但卻是大名鼎鼎,尤其是在鄭鍋股份。
鄭鍋股份由原鄭州鍋爐廠改制而來,位于鄭州高新區科學大道88號。
2014年鄭州鍋爐廠進行國有企業改制,由原公司領導和職工持股,每年產值數千萬元,后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銀行到期貸款無法償還。
在此背景下,“地哥”崔紅旗在個別領導授意及允諾下,個人出資5500萬元收購鄭鍋股份的股權。
在收購過程中,“地哥”崔紅旗對鄭鍋公司原股東進行威逼利誘、暴力恐嚇,收購期間發生過多起打架糾紛,對原股東進行欺壓,迫使原股東同意其收購。”
崔紅旗利用背后的“操盤人”,通過一系列的股權收購“神操作”,于2014年9月成為了鄭鍋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及實際控制人。
崔紅旗進入鄭鍋股份后,鄭鍋股份的案件數量爆發式增長。
截至2019年累計已達299件,平均每年案件達60件之多,每月都要新增5至6起。
案件主要集中在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和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是,崔紅旗的鄭鍋股份從來沒有敗訴過。
談及此事,崔紅旗總會得意忘形地透露,這主要是他本人和公司法務常月通過打官司,根據金額大小,與法官、律師、執行、自身四方形成一條產業利益鏈發揮了作用。
有知情人說:“崔紅旗曾得意地表示,主要通過利益捆綁,一步步形成利益鏈條,讓法官按照有利他們的方向辦案,將自己的違法經營問題、犯罪問題合法化。”
“通過2014年以來在法院系統的幾百起官司,崔紅旗以各種手段圍獵了法院系統的一些法官。”
“比如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劉冰泉。劉冰泉曾審理鄭鍋公司8個案件,鄭鍋公司全勝。”
“崔紅旗稱,其收購鄭鍋股份的主要目的是該公司在科學大道有130多畝土地,另在滎陽有320畝土地,具有很高的開發價值和利益價值。”
“成為鄭鍋股份實際控制人后,崔紅旗以低價(總價3615萬,折合每畝20.66萬)獲得原廠區地塊,緊接著在有關領導支持下,把工業土地性質變成了商業住宅開發,土地規劃指標也把商業比例最低不低于30%變更為15%(誰都知道調規是最難的),容積率(容積率是指一個小區的地上總建筑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房子建筑容積率的標值越低越好,建筑容積率越低,住戶的舒適感越高,相反則舒適感越低)一般最多做到2.5,他居然做到最大4,降低商業規劃,以增加住宅來增加盈利。”
“該133畝的地塊在2020年6月成為鄭州土地市場的焦點,大批房企意向積極參拍,崔紅旗又通過有關領導疏通,設置土地出讓條件,基礎工程提前動工(設置競拍障礙),動用關系‘勸退’二十多家地產開發商,以競拍底價127681萬元(折合每畝960萬)讓鄭州金威實業有限公司(崔紅旗實際控制的鄭州金橋置業有限公司占鄭州金威實業有限公司51%的股份)摘得此地塊。”知情人稱。
按照目前該地塊地理位置市場競拍價在1300萬元/畝左右,鄭鍋股份通過關系運作“競得”,嚴重損害了政府競拍土地收入,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5億元,但可怕的是1300萬與960萬之間的土地差價已被崔紅旗收入囊中,真的不知個人還能代替國家收土地差價。
鄭鍋股份通過一收二變三拍四開從中獲利12億元,再加上政府的土地出讓金返還,僅憑這一塊地,便非法套利16億元。
崔紅旗還采用同樣的手法,將滎陽產業聚集區的320畝工業地改變使用性質,并承諾在一年內實現變更住宅用地的控規公示,準備進行開發,土地取得成本2600萬,折合每畝8.125萬元。
還是“地哥”崔紅旗,通過關系在鄭州科學大道東邊靠近西繞城高速路北又拿了500畝工業地,意欲通過土地變性再次進行開發,通過這兩個地塊,有望非法套利20億元。
“崔紅旗還稱,其在拿地方面一向通過前期費用的形式取得項目,并以此為理由向合作方索要費用。”
“對于上尤置業楊槐合村并城改造項目掛牌價格之所以能從8.28億降為6.726億,并且付款方式從一次性付款改變為分期付款,崔紅旗對人說,這是因為其給主要領導送了3000萬的費用起到了主要作用。”
2019年6月中旬,“地哥”崔紅旗曾親筆寫了一份列表交給合作方,上面列出他能插手的項目,以及所需要的“前期費用”(見下圖):
圖四:“地哥”崔紅旗親筆寫的地塊以及所需的“前期費用”
而排在第一行的,便是目前因為退股糾紛而惹得2500多名購房業主紛紛維權的永威西棠地塊——鄭州鍋爐廠原址。
除了上述地塊外,“地哥”崔紅旗在和合作方進行合作時也展示過他在土地市場上的能量。
崔紅旗在協議中明確約定涉及5塊、總計約587畝的地可以成為目標地塊,其中包含了鄭州鍋爐廠133畝地塊、鄭州鍋爐廠滎陽廠區約320畝地塊 以及北龍湖2塊商業地和1塊住宅地。
此外,崔紅旗控股的鄭州金橋置業有限公司在2019年2月20日向某公司借款10600萬元,用于二七區【2019】6號土地項目投標。
“2019年2月26日歸還后,崔紅旗告知對方,借款不是為了競標項目,而是為了幫助二七區主要領導完成【2019】6號土地拍賣進行的陪標,因為陪標行為。崔紅旗說,陪標成功后,該領導獲取3000萬元的好處費。”
“崔紅旗還以公司員工常月名義,參與2021年6月份拍賣的位鄭州市龍湖內環西路東、龍湖內環南路北的17號地塊。該地塊6月3日13:05起拍,該地塊毫無懸念地被河南一帆城市運營管理公司以起始價收入囊中,也就是目前崔紅旗為了踢永威出局,不履行股東責任不出資,摘得土地后不繳納土地款,正在耍無賴的北龍湖地塊。”
從表面股權關系看,崔紅旗沒有直接參與,但通過企查查顯示,崔紅旗的公司員工常月作為主要管理人員參與了一帆城市運營管理公司的經營。
“崔紅旗還多次夸口,稱自己和鄭東新區一些主要領導在2015年至2017年在高新區就結下了深厚的關系。”
“他在鄭東新區掛地,是高級團隊在運作,而且分工明確:國營企業投標由國家審計署相關主要領導負責勸退;私營企業投標由鄭東新區管委會進行勸退。”
【破局】
“地哥”崔紅旗所稱領導是誰 疾呼反貪腐部門猛打窮追
“‘地哥’崔紅旗稱,在和各級領導交往過程中,他經常以“哥們兒”、“多年朋友”的身份出現在領導干部周圍。”
“‘地哥’崔紅旗在其會所(鄭東新區CBD商務內環萬達期貨大廈403房間)、公司辦公室、家里的保險柜長期備有現金上百萬、大量購物卡、高檔保時捷手機、高檔化妝品及高檔酒品等,只要碰到大領導,或者對自己有用的人,就大送特送,大肆進行拉攏、腐蝕。”
“‘地哥’崔紅旗多次說,他還經常宴請政府系統領導、紀監系統領導、銀行系統領導、法院法官、權威機構的周口老鄉等。”
“他還經常利用周末,約一些領導干部打牌,利用牌局故意輸錢,晚上再進行高端宴請。”
“他豪氣一次性購買埃爾法車輛14輛,用于服務各級領導”。
“他還在北龍湖某高檔小區,一次性裝修十幾套房子,裝修費用從幾十萬到上千萬不等,用于圍獵領導干部。”
“只要‘前期費用’到位,只有自己不想辦的事情,沒有辦不成的事情。”“地哥”崔紅旗不止一次地說。
近期,隨著2500多名購房業主維權永威西棠項目爛尾事件的不斷發酵,已讓“地哥”崔紅旗及其幕后保護傘慌了手腳。
“情急之下,‘地哥’崔紅旗等人看到我們發布的第一個《金橋、永威西棠項目的恩怨情仇錄》之后,就開始對我們進行威脅、恐嚇。”
崔紅旗靠著手眼通天的關系,通過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將我們永威西棠的部分業主進行了拘留,說業主擾亂社會秩序,揚言要把我們業主維權往刑事上靠,崔紅旗在高新區應該就是地下的公安局長、組織部長,堪比湖南長沙的“文三爺”和《掃黑風暴》中的高明遠,要不怎么這么橫行霸道、為所欲為的一個人無人敢查無人敢問。
“地哥”崔紅旗如此猖狂,那么,其幕后的領導究竟有哪些?究竟都是誰?真的如崔紅旗所說的,有政府系統領導、紀監系統領導、審計署領導、銀行系統領導、法院法官、權威機構的周口老鄉嗎?
多行不義必自斃,多幫不義必自斃。就在“紅樹林圈套”的調查即將結束時,又有被“地哥”崔紅旗,以6分的利息坑走8000多萬元的企業主報料,崔紅旗放言“法官都聽我的,不按我的意思走,我打官司打兩三年,拖死你們”,好像最終的判決確實按崔紅旗的意思判的……
崔紅旗,他一個初中未畢業的農村孩兒,可以憑什么就能輾轉成為國企改制而成的完全私企的董事長?不是股東的他,居然穩坐交椅這多年?
他一個農村孩兒,憑什么就能隨意揮筆開列土地單子,言之鑿鑿能夠探囊取物一般?
他一個農村孩兒,憑什么就能在鄭州一些法院暢通無阻,官司盡贏?他一個農村孩兒,憑什么就能承諾貸出幾十億的資金,猶如自家后院一般?
隨著“永威西棠”事件、“紅樹林圈套”等這些驚天內幕的揭露,“地哥”崔紅旗及其團伙深藏地下多年的一樁樁案件逐漸浮出水面。
多位鄭州地產界人士在期待著,并大聲疾呼中央、省紀監和政法部門能夠盡快、充分發揮督察和懲惡職能,早日將“地哥”崔紅旗及其幕后的“貪腐黑幫”繩之以法。
“永威金橋西棠”還在發酵,我們還將繼續給予關注。
多位鄭州地產界人士表示,不怕崔紅旗等人的恐嚇和威脅,還將繼續發帖。同時,也呼吁紅樹林、被坑8000萬元的企業主等相關受害單位,能有人勇敢地站出來,將“永威金橋西棠”事件深入下去。
來源:新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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